新员工需要填写《员工履历表》。
《员工履历表》需要填写新员工的姓名、出生年月、籍贯、住址、身份证号码、文化程度、婚姻状况、社会成分、教育经历、工作经历、家庭主要成员等内容。新员工根据《新员工报到工作单》要求,待各项工作落实后,于试用期结束时,将此表签字后,归档人力中心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,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职业危害、安全生产状况、劳动报酬,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;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,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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